网站首页    新闻动态    关于《东平2020-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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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山东国立环境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保部第42号令)等相关规定,现将《东平2020-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主要内容公示如下

1、基本信息

东平2020-3号地块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西山路076号,中心地理坐标:E 116.457176°,N 35.944663°,地块面积4575.06m2,合6.8626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。根据《东平县城市总体规划(2016-2030)和地块用地规划文件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(GB36600-2018)中的第一类用地。

2、调查结论

1、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西山路076号地块范围东至西山路,南至东平县林工商公司家属院和县政府储备土地,西至文轩华庭小区二期(在建),北至文轩华庭小区一期,地块面积4575.06m2,合6.8626亩。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,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的第一类用地。

2、本次调查按照分区布点法进行布点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6地块布设对照点位2个,共采集土壤样品25个(包括3个平行样品)检测结果表明: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(C10-C40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
3、现场采样时,各采样点位均钻探至基岩仍未揭露地下水,同时根据地块北侧10m《东平文轩华庭小区1~3#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岩土工程勘察报告》,该项目15m勘察深度范围内未发现地下水,因此地块内不建设地下水监测井。

综合以上内容,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,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可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。

3、调查建议

1、在该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,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,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、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,预防地块环境污染,维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水平。

2、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,建设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,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,立即停止相关作业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,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内容。

3、地块内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建议及时清理、运输至指定场所进行安全处理,在清理过程中,应避免堆放物的遗散。

 

 

委托单位:泰安久盛置业有限公司
编制单位:山东国立环境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工
联系电话:15065560275

关于《东平2020-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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